各院系、有关部门: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各部委直属高等院校、各省(区、市)委党校、各省(区、市)重点高等院校、各省(区、市)社会科学院及军队系统有关研究单位。投标者应明确责任单位,以单位名义投标,并由单位确定课题组首席专家和主要成员。联合投标者应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
三、招标内容
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主要围绕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着重突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走和平发展道路等,共37个研究方向。一般情况下,每个研究方向只确定一个中标课题。投标者要根据这些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题目。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投标。
四、招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课题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2、首席专家同期只能承担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而没有完成,或同期承担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者要组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主要研究人员要有必要的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
4、项目责任单位要提供开展研究工作必备的条件。
五、招标时间安排
1. 投标人可登录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标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9份(1份原件、8份复印件),经责任单位审查盖章后,于2006年8月15日之前(以邮戳时间为准),由各省(区、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
2.8月下旬,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投标、进行资格审查。
3.9月上旬,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书进行会议初评,确定入围名单。
4.9月下旬,组织对初评入围投标者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产生建议中标名单。
5.10月,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中标通知书,并在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
六、研究经费
根据中标课题的具体情况确定资助强度,一般为50万元左右。
附:
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1、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大理论、实际问题
2、 科学发展观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3、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4、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保障
5、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综合评价体系
6、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7、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8、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9、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10、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
11、 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
12、 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3、 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新型工业化道路
14、 区域协调发展和主体功能区建设
15、 城镇化健康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16、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17、 发展循环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
18、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
19、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0、 深化财税、金融、外贸和投资体制综合改革
21、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22、 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23、 “十一五”时期我国就业形势分析和就业政策
24、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维护社会公平
25、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26、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
27、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28、 新形势下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9、 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30、 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和机制
31、 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
32、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33、 2008年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相关重大问题
34、 中国特色的精兵强国之路
35、 两岸关系发展与祖国统一大业
36、 中国和平发展道路
37、 新形势下的国际环境与我国国家安全战略
请各有关部门组织好申报工作,于2006年8月7日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投标申请书》报送学校科研处。
科研处
200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