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办单位:
为推进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办理落实,着力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四届五次教代会校领导督办提案及意见建议的推进情况进行一次督办清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所有交办的提案及意见建议,由第一承办部门填写《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意见建议承办落实情况进度表》(附件1);符合结案条件的,填写《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意见建议承办落实情况回复表》(附件2)即可,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校工会。
二、结案条件:
1、由第一承办部门负责向提议人反馈落实及完成情况。可以是当面交流、线上电话等方式,务必确认其收悉。
2、对确因政策原因或客观条件所限,难以落实或暂时无法完成的,各相关部门务必及时向提议人反馈,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提议人对回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职能部门重新回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由第一承办部门填报《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意见建议承办落实情况回复表》(附件2),报校工会备案,完成结案。
三、所有交办的提案及意见建议,务必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结案。
校工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意见建议承办落实情况进度表.xls附件2: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意见建议承办落实情况回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