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根据鄂工发〔2018〕6号文件精神,在2023年末,校工会拟开展困难教职工慰问活动,对家庭困难的教职工予以适当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申请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而未及时享受“低保”救助的;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本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原则上高出幅度控制在30%之内),但由于家庭成员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因生活特殊困难造成子女失学、辍学的;
5、经认定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困难补助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由符合申请条件、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详细填写《2023年度家庭生活困难教职工申报表》。
2、二级工会审核: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工会对其困难情况进行审核,二级工会主席签署审核意见。
3、申报时间:请各二级工会于2023年12月8日前,集中将本部门职工《2023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申报表》报学校工会办公室。
4、工会审批:召开全体工会委员会议,对各二级工会报送的困难教职工情况及受助金额进行审定。
5、学校慰问:在本学期结束前,校工会将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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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